因為對媒體“口無遮攔”,國美電器前董事局主席陳曉將不得不與老東家對簿公堂。記者昨日獲悉,國美電器近日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以合同違約對陳曉提起訴訟,目前案件已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陳曉:
不想再卷入漩渦中
陳曉昨日接受本報采訪時稱,自己正在休假,也是從新聞中看到這一消息,如何應對會咨詢法律顧問。他表示,事情其實已歸于平靜,自己也不想再卷入漩渦中。“我不理解為什么還要說起這些事,這對公司發展也沒有好處。”
今年3月10日,陳曉辭去國美董事會的職務。5月10日,國內某財經媒體發表“國美事件再露面陳曉大爆國美財務漏洞”的文章,引發軒然大波。在該文中,陳曉表示國美電器的股價不可能再漲,將賣掉手頭所有國美電器股票,并稱國美電器內部存在巨大財務漏洞。
陳曉此后表示,報道是“從一場無議題的私人閑聊中片面抽取內容所發表的文章,是缺乏常識的個人理解。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觀點和言論。”并開了微博,稱不會做對國美不利的事情。
國美:
誤導的言論損害公司
然而,種種有意修補關系的表態都沒能阻止陳曉與老東家的關系跌入冰點。國美電器在聯交所發布公告稱,“不會容忍陳先生在文章中所顯示的行為以及任何其他關于本公司不真實或誤導的新聞報道,并會采取適當手段保護本公司的權益。本公司明確保留涉及文章的所有權利。”
國美董事會授權負責本次訴訟的執行董事鄒曉春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不論陳曉發表言論的場合是什么,陳曉已違反離職時與國美簽訂的《協議》約定,在明知對方記者身份的情況下仍然發布對國美的不實言論。這些不真實或誤導的言論對公司的商譽和經營活動等造成了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
國美方面表示此次訴訟的訴訟請求就是讓陳曉承擔《協議》中規定的違約責任。據鄒曉春介紹,簽訂《協議》是公司高管離職時雙方在對相關事項上做出承諾,屬于企業的常規做法。
黃光裕方面:
大股東支持公司維護權益
陳曉在離職時也與國美簽署了一份協議,包括保密協議、同業禁止等內容,不過對于《協議》中,陳曉需付責任的具體規定,鄒曉春表示目前還不便透露。此外,他表示,公司還將就陳曉不實言論等侵權行為,進一步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接近黃光裕方人士表示,此事涉及國美電器上市公司與陳曉,大股東方面不方便做評論,不過,大股東支持上市公司維護自己的權益。
昨日傍晚,在國美起訴消息宣布后,采寫上述報道的記者發布微博稱“一個多月前國美就通過中間人希望我能交出所謂的采訪錄音,作為他們起訴陳曉的證據……當一切剛剛要風平浪靜,一些人又開始興風作浪了……”
據了解,在法院立案后,陳曉將有不少于一個月的時間準備答辯,遞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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