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暉紙廠火災失蹤者和火場貨運電梯內的男尸身份終于確定。昨日,中堂鎮人民政府宣傳部門發布消息稱,警方通過D N A鑒定已確認:“死者就是失蹤者”。當天上午,家屬與廠方在中堂鎮司法部門相關負責人的主持下進行初步交涉,但尚未有結果。司法部門建議,若協調不成,雙方可走法律程序。
建暉紙廠一名電梯工(崔如剛,男,43歲,四川人)在火災發生后失蹤。而此后不久,消防官兵在火場撲救過程中發現貨運電梯內有1具男尸。警方一時難以確認男尸是否就是失蹤者?4月15日,當地警方在失蹤者家屬的帶領下,前往其家鄉提取直系家屬的D N A樣本進行配對。昨日上午,中堂鎮人民政府宣傳部門證實,警方通過D N A鑒定已確認“死者就是失蹤者”。
17日下午,崔如剛的侄女崔紅霞告訴記者,當得知男尸就是叔叔時,全家人都很悲痛。她說,當天上午,他們已在中堂鎮司法分局相關負責人的主持下,與廠方代表進行了初步交涉。她說,叔叔有工傷保險,除了社保部門的賠償外,她們還要求廠方給予一定“賠償”,“人被燒死在工廠里,主要因為廠方管理疏忽、有過錯,應負主要責任。”至于“賠償”多少?她表示“不便透露”。
死者家屬與廠方協商未果“家屬要求廠方給300萬元,這也太離譜了!法律依據在哪里?我不清楚這300萬元家屬是怎么算出來的?”昨日下午,中堂鎮司法分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負責人稱,這是一起意外的工傷死亡事故,廠方沒有過錯,不涉及到賠償的問題,“只有相關部門認定廠方有責任、有過錯了,才能算作賠償?!彼f,“誰也不愿意看到這種事發生?!?/P>
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也很無奈,“這個要看廠方是否愿意從人道主義的角度來考慮,拿出一定慰問金給予死者家屬適當的‘照顧’”。他表示,“如果家屬認為廠方有過錯,協調不成的,也可以通過法院起訴,由相關部門可以追究廠方的刑事責任?!?/P>
工人:“工廠效益這么好,不會破產!”
上午11時,在該工廠門外的公路上,幾名工人正駕駛叉車和貨車將路邊的廢紙堆搬運走。據一名工人稱,這些廢紙堆搬運到附近的東莞銀洲紙業有限公司堆放,待工廠重新恢復生產后再運回來。他說,估計工廠短期內不可能恢復生產?!皺C器雖然沒被燒壞,但廠房、車間已被燒成危房了,要重建設才能生產?!彼f,3月份的工資要到4月29日才發放,“估計發完工資后,工廠會給一部分工人放假,另一部分人則留下來繼續協助工廠清理垃圾,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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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廠的員工宿舍區,有員工三五成群聚一起,討論著工廠何時恢復生產?絕大部分工人表示“暫時不會考慮重新找工作”。“要等工廠通知,如果放假,可以借這個機會回家好好休息一下。”一位女工告訴記者,過一段時間,等工廠真正恢復生產通知來上班才過來。如果不通知,到那時再考慮重新找工作。而另一位女工則胸有成竹地說:“工廠效益這么好,不會破產的,我們相信工廠!”